法宝里有没有那篇“假文件”
这篇“假文件”北大法宝是否收录?
法宝编辑组在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库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进行检索,结果显示数据库中未收录该篇“假文件”。
文章中提到的司法解释及地方司法文件北大法宝是否收录?
文章中提到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1998〕7号)在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库中可查询到,这篇司法解释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8年第2期(总第54期)第60页。
在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库以“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进行检索,可查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沪高法〔2007〕395号),这是一篇地方司法文件。
相关案例北大法宝是如何处理的?
在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进行全文检索,可发现上千篇援引该文件的裁判文书。
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裁判文书主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各级地方人民法院官网等。对于部分人民法院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裁判文书,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如实记录,保证了数据的客观性;作为提供法律信息服务的专业数据库,对于裁判文书中的这一情况,北大法宝通过“法宝提示”予以标识,提醒广大用户注意,体现了北大法宝的专业性。
正式引用法规条文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用户的激增,各互联网平台通过各种途径收集、传播数据,流量疯长,而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信息公开的渠道有限,这导致各种来源不明的信息充斥网络,难辨真假,而假信息的流传,对公众甚至司法机关都会产生误导。因此,在信息大爆发时代,辨别信息的真伪显得尤为重要。北大法宝提示您使用专业数据库进行法律法规检索,正式引用法规条文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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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 | 北大法宝数据来源 | 标准文本来源 |
法律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 新华网受权发布 中国人大网 《人民日报》 《法制日报》/《法治日报》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公报》 中国政府网 《人民日报》 《法制日报》/《法治日报》 | 《国务院公报》 |
地方性 法规 | 本级人大常委会公报 中国人大网 本地方人大官方网站 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 | 地方常委会公报 |
部门规章 | 《国务院公报》 部门公报 中国政府网 本部门网站 | 《国务院公报》 部门公报 |
地方政府 规章 | 本级人民政府公报 本地方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 地方人民政府公报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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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fxwx@chinalawinfo.com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法宝引证码】CLI.1.245693
第五十八条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
【法宝引证码】CLI.3.89508
第二十五条 司法解释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形式发布。
司法解释应当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人民法院报》刊登。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工作规定》
【法宝引证码】CLI.3.331990
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的形式,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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